看 @无法 在读《圣经》,想起自己也有一本,便趁机跟着读读。

我跟他出发点大概相同,都不是信徒,而是想以《圣经》为切入点来理解西方文化。所思所想,都是个人观点,并无恶意。如有冒犯,还请谅解。如有错误,还请指正。


《圣经》的开篇是《创世记》,神创造天地。

Day 1:创造了光,有了白天和黑夜的区别; Day 2:创造了空气,有了天空; Day 3:把地和水分开,有了陆地和海洋,并让地上长出青草、蔬菜和瓜果; Day 4:创造了日月星辰,有了时间和季节的区别; Day 5:创造了鱼和飞鸟; Day 6:创造了昆虫走兽,以及人类,并让人类成为一切生物的统帅; Day 7:神停工休息,是为圣日。

我猜,大家普遍关注的是「神创造了什么」。这些被创造的事物,既是神对人类的「赐福」,也彰显了神的伟大。但仔细看,他漏了几样的东西——在《创世记》的叙述里,并非万事万物都是神的手笔。

所以,哪些东西不是神创造的呢?

首先是被誉为生命之源的「水」。最初,「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」。那么,在神创造天地之前,水已经是存在的了?

其实便是「黑暗」。神创造了光,分开了白昼和黑夜。那么,在创造光之前,世界是否笼罩在一片黑暗中(黑暗早已存在)?还是说当时的世界是混沌的,黑暗只是光的副产品?

最后是「陆地」和「海洋」。水和地是现成的,只是混在一起而已,神把它们分开,旱地露了出来,水聚拢在一起,便有陆地和海洋的区隔。

于是我便这么理解了:神创造的是「光明」和「一切有生命的东西」。

《创世记》作为开篇,确立了基督教信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大前提——普天之下,莫非神土。人们赖以生存的世界,为神所有;人们日常所需的阳光、空气、食物,为神所赐;甚至人类自身,也是由神所创造。

也就是说,神是这个世界的「终极所有者」,也是所有秩序的「终极立法者」和「终极裁判官」(上帝的审判),掌握了绝对权力。在这个前提下,大家属于他,遵照他,服从他,有什么奇怪呢?

这大概就是《创世记》开篇的作用吧?定性。

原来是这么个逻辑。有意思,继续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