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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《创世记》中,人类最初的家园在伊甸园。
那是个神仙般的居处,栽种着各色树木,树上结了果子,食物触手可及,没有任何生存压力。
这突然让我产生一种感觉——人类是上帝的宠物。
现代人养宠物,会给它们准备漂亮的窝、充足的食物,甚至害怕爱宠孤单,给它们找个伴。
神也是这么做的。看着亚当一个人孤零零的,就把动物们(相当于玩具)领到他跟前,让他来命名;又趁着亚当熟睡,从其身体里取出一根肋骨,造了一个女人陪伴他,也就是夏娃。
在里面我感觉有好几层权力关系。
亚当(男人)是神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的,从属于神;夏娃(女人)是神用亚当的肋骨所造的,从属于神和亚当;动物是神创造的,由人类命名和管辖,从属于神和人类。
也就说是,上帝 > 亚当(男人)> 夏娃(女人)> 动物,《圣经》确立了一个权力金字塔。
(@AOC 认为此处不是确立一种权力等级,而是确立一种秩序关系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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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说回伊甸园。
伊甸园是神为他的「人类宠物」所创造的乐园,但其中有个禁忌——里面有一颗树,上面的果子吃了能让人分别善恶。神用死亡来吓唬亚当,说吃了那果子会死。可是,一条蛇却告诉夏娃,吃了果子并不会死,而是能获得智慧。
后续大家也知道,夏娃在蛇的引诱之下,偷吃了善恶果,亚当也是。他们的眼睛从此明亮起来(辨别善恶是非),对赤身裸体这件事也了羞耻感。
人类不听话,上帝很生气,他对涉事的作出了诅咒(惩罚):
🐍蛇的惩罚:
- 必用肚子行走
- 与女人和女人的后裔彼此为仇
👩夏娃的惩罚:
- 承受生育之苦
- 必爱慕丈夫,并受丈夫管辖
👨亚当的惩罚:
- 承受劳作之苦,直至入土
随后,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。
我们来一个个看这些惩罚。
首先,蛇以后只能用肚子走路。这意味着蛇在惩罚之前是有脚,还是有翅膀呢?这么说来,很多关于伊甸园的绘画作品就画得不对了。
第二,蛇与女人及其后裔彼此为仇。人类确实很怕蛇,又怕又讨厌那种。汉字中的「它」原本指的就是蛇。上古时代的人见面,彼此问候「无它乎?」其实就是在说,你昨晚睡觉没碰到蛇吧?
第三,女人要承受生育之苦。以前的人是上帝造的,不是有性生殖,所以女人不用怀胎,也不用分娩,确实少受很多罪(诶,我怎么自然而然就用了罪这个字)。但女人的生育真的是个惩罚吗?
(@AOC 说,生育本身不是惩罚,生育的痛苦是一种惩罚)。
第四,女人必爱慕丈夫,并受丈夫管辖。也不知道是因为夏娃是第一个吃果子的人,还是因为上帝偏爱自己造的第一个人(亚当),男人对女人的权力关系又在这里强调了一次。
(@AOC:丈夫与妻子的关系,如新约使徒保罗所说,预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。丈夫(基督)爱妻子(教会),为她舍己。妻子(教会)顺服丈夫(基督)。
我觉得这个跟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类似,虽说是在确立一种秩序,双方都有义务,比如丈夫爱妻子,妻子协助丈夫。但却很容易演变成一种单向的权力关系。
最后,男人要承受劳作之苦。我又要来提我的「宠物论」了。偷吃果子之前,亚当和夏娃相当于上帝养在伊甸园的「宠物」,不用辛苦劳作,主人会准备好食物。但被赶出伊甸园以后,就只能自力更生。
3
在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伊甸园之前,神用皮给他们做了衣服。
这个细节太有意思了。如果神对人类们没有感情,一个扫把就赶走了,还用得着在临行前,像个老母亲一样缝衣服吗?但既然上帝对人类有感情的话,为什么不能原谅,而是要赶他们走呢?
我的理解是,人类偷吃了禁果,有了分别心,有了自己的想法,便回不去那种纯净的状态了(无可挽回的错误)。神把人类赶出伊甸园,其用心,估计就像很多父母对孩子说的:「你去到外面以后,就知道家里对你有多好。」
那为什么神不想让人类具有分别善恶的能力呢?
我猜,这就像很多控制欲很强的领导,不喜欢下属有太多想法一样。上帝是 almighty 的主人,若你全心全意听从于他,自当赐福给你;若你有其他想法,那就不好说了……
4
伊甸园的宝贝,除了善恶树之外,还有生命树,吃了它的果子能得永生。
把亚当和夏娃逐出去之后,神特别在伊甸园设置了一道障碍,把守住生命树的道路,不让人类接触。他说:「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,能知道善恶。现在又恐怕他伸手摘生命树的果子吃,就永远活着。」
也就是说,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,人和上帝有了一层相似;人类偷吃禁果,跟上帝有了第二层相似;如果再去吃生命树上的果子,获得永生,那就跟上帝越来越接近了?这是僭越。
人类本是上帝的宠物,因为忤逆主人(偷吃善恶果),便失去了特权,从「家养」被放逐到了「野外」,所谓「失乐园」。亚当和夏娃失去了伊甸园,却得到了自由,但自由是有代价的。
所以问题来了,无忧无虑的宠物狗、自食其力的野狗,你愿意当哪一个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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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想说说那条蛇,在我看来,它只不过是说出了真相,却被视为「魔鬼的引诱」,变成所有野兽中最讨厌的。太惨了。
(@AOC 认为,这是因为蛇破坏了秩序,动物本来应由人管辖,即人类告诉动物去做什么,而不是动物来告诉人来做什么。
从《创世记》的语境来说,我认同她关于「秩序论」观点。在此谢谢她的指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