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期开始讲十诫,已经介绍了第一条和第二条。

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十诫的全部内容:

一、不可有别的神; 二、不可雕刻偶像,也不可敬拜和事奉它; 三、不可妄称神的名; 四、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; 五、当孝敬父母; 六、不可杀人; 七、不可奸淫; 八、不可偷盗; 九、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; 十、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和财物。

接下来,继续说说后面的律法。

第三,不可妄称神的名

我们先来看看神的名字。

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,大家都不知道神叫什么。当年雅各与神摔跤,问起他的名字,神没有透露;后来在摩西一而再,再而三的询问下,神才把名字告诉他。

为什么要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呢?

我一度也没有想通。但在「一神信仰」的体系下,似乎有点理解了——如果认为世界上只有一个神,且只能信仰一个神,那这个神确实不需要一个名字。因为他就是神,神就是他。再举个不恰当的例子,假如世界上只有一家可乐公司,那么就没必要纠结这个可乐到底叫可口可乐,还是百事可乐了。

回到正题。书上说,不可妄称神的名,妄称神的名是有罪的。

那我们就得知道,什么才叫妄称

我一开始以为,这里指的是不能直接称呼神的名字。就像在古代中国一样,直呼其名是不礼貌的,人们要为「尊者」避各种讳。

但在对照了英文版之后,我发现这个妄称,不是说不能称呼神的名字,而是不能不正当地使用神的名字,比如说谎、做假证,或者在某些猥亵的场合称呼神的名字,这些行为就是对神的亵渎和不敬,也意味着不惧怕神的惩罚。因此才说,妄称神名字的人是有罪的。

第四,当记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

也就是说,以色列人在劳作了六天之后,第七天是不能工作的,那一天是安息日,是圣日,那一天要敬神。这相当于把信仰的实践,以一种循环往复的形式固定了下来,变成了一种时节活动——每周有一天是属于神的。

这种安排的依据来自于《创世记》,神用六天的时间创造了宇宙万物,第七天他休息。所以人们也要按照神的节奏来安排自己的工作。这也是现代社会工作日与周末这种划分的来源。

有意思的是,安息日的这种规定,不止是以色列的男男女女要遵守,以色列人家里的奴仆和牲畜,甚至是寄居在城里的旅客,在这一天里也不能工作。

这在后来造成了一些悲剧。比如在战乱时期,敌人在安息日这一天进犯,虔诚的以色列人依然在圣殿奉神,导致许多人被屠戮。虽然从我的角度来看,有些人的死亡完全可以避免,但把信仰看得比生命还重要,这种精神还是很值得钦佩的。

第五,当孝敬父母

前面四条,都是信仰层面的规定。从这一条开始,十诫的内容转向了世俗。

孝敬父母这一点,我觉得跟儒家思想有共通之处。儒家把「忠孝」合在一起,认为在家孝敬父母的人,在外也会忠于君主。

在这里也一样,在家里听从父母的话,服从父母的安排;在信仰上听从神的旨意,服从神的安排,它们有着内在的一致性。

孝敬父母当然是没问题的,但我忍不住在想,这在某种程度上,是不是也在培养人的服从性呢?就像温驯的羊群一样。

好了,今天就到这里吧。下一期应该可以把十诫讲完,再会!